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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產十大禁令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7-17 瀏覽次數(shù):12954
1、嚴禁將火種香煙帶入生產區(qū)域內以及吸煙、酒后上崗、在崗飲酒。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2、嚴禁違章指揮和強令他人冒險作業(yè)。違者給予降職處理,造成后果追究刑事責任。
3、嚴禁脫崗、睡崗或干與崗位無關的事。違者予以下崗處理,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4、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人員擅離崗位。違者予以下崗培訓,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5、嚴禁未經審批停用報警聯(lián)鎖設施。違者予以下崗培訓,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6、嚴禁特種作業(yè)人員無證上崗,違者予以下崗培訓。
7、嚴禁將外包工程發(fā)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資質或者條件的承包單位,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工程項目發(fā)包給個人。違者予以降職處理。
8、嚴禁高處作業(yè)不系安全帶、攀登或使用不牢固的或沒人扶持的活動跳、移動爬梯。違者予以下崗培訓,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9、嚴禁未經審批進行動火、進入受限空間、盲板抽堵、高處、吊裝、臨時用電、動土、斷路等特殊作業(yè)。違者予以下崗培訓,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10、嚴禁動火作業(yè)、受限空間作業(yè)、高處作業(yè)、吊裝作業(yè)現(xiàn)場監(jiān)護人員擅離崗位。違者予以下崗培訓,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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